此诗选自南宋杨万里所著《诚斋集(江湖集)卷二》。据考杨万里《诚斋集》其一《江湖集》所收诗七百八十三首,皆为南宋绍兴三十二年(一一六二)至淳熙四年(一一七七)之间的作品。此诗所写之三江小渡故址在今吉水即杨万里故居之地,故而此诗应为杨万里在家乡期间所作。
杨万里绍兴二十四年进士及第,绍兴二十六年授赣州司户参军,绍兴二十九年调任永州零陵县丞,隆兴元年赴调临安因张浚之荐除为临安府教授,乾道三年赴临安上政论《千虑策》,乾道六年除为隆兴府奉新知县,乾道六年因虞允文之荐除为国子博士,淳熙元年除知漳州,淳熙四年除知常州,皆不在吉水,唯有隆兴二年至乾道二年因其父之病西归吉水及其父逝世为父丁忧与淳熙元年至三年养病期间,居于吉水,故此诗应作于此二时期其中之一。又《诚斋集(江湖集)卷二》有诗《甲申(隆兴二年)上元前闻家君不伏西归见梅有感二首》于本诗之前,《诚斋集(江湖集)卷三》有诗《丙戍(乾道二年)上元和昌英叔李花》于本诗之后,故此诗断然不可能作于淳熙元
黄冈之地多竹,大者如椽,竹工破之,刳去其节,用代陶瓦。比屋皆然,以其价廉而工省也。
子城西北隅,雉堞圮毁,蓁莽荒秽,因作小楼二间,与月波楼通。远吞山光,平挹江濑,幽阒辽夐,不可具状。夏宜急雨,有瀑布声;冬宜密雪,有碎玉声;宜鼓琴,琴调虚畅;宜咏诗,诗韵清绝;宜围棋,子声丁丁然;宜投壶,矢声铮铮然;皆竹楼之所助也。
公退之暇,被鹤氅衣,戴华阳巾,手执《周易》一卷,焚香默坐,销遣世虑。江山之外,第见风帆沙鸟,烟云竹树而已。待其酒力醒,茶烟歇,送夕阳,迎素月,亦谪居之胜概也。彼齐云、落星,高则高矣;井干、丽谯,华则华矣;止于贮妓女,藏歌舞,非骚人之事,吾所不取。
吾闻竹工云,竹之为瓦,仅十稔。若重覆之,得二十稔。噫,吾以至道乙未岁,自翰林出滁上,丙申移广陵;丁酉又入西掖,戊戌岁除日有齐安之命,己亥闰三月到郡。四年之间,奔走不暇,未知明年又在何处,岂惧竹楼之易朽乎!幸后之人与我同志,嗣而葺之,庶斯楼之不朽也!
咸平二年八月十五日记。